按照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有关政策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21〕46号)要求,四川德胜集团钒钛有限公司制定了提钒转炉产能置换方案。新建提钒转炉须保障高炉钒钛矿入炉比高于60%,与炼钢转炉形成双联模式进行提钒冶炼,不得用于炼钢;不得用于炼钢产能置换和出让,与之双联的炼钢转炉不可单独出让产能,出让产能时须同步拆除双联的提钒转炉。企业承诺严格执行上述要求,一经发现违规行为,坚决关停和拆除。现将四川德胜集团钒钛有限公司提钒转炉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4日-2022年1月21日。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经济和信息化厅反映。
附件:四川德胜集团钒钛有限公司调整高炉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