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是建设现代化强国的重要支撑,是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领域。“十三五”期间,我国钢铁工业绿色发展取得积极进展,绿色产能比例持续提升,为降碳减排奠定坚实基础。“十四五”期间,钢铁工业将继续深化供给侧改革,有序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助力双碳目标实现。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部署钢铁工业“十四五”发展新格局。《指导意见》提出绿色低碳发展的基本原则、量化目标和具体任务,将有效推动构建绿色低碳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格局。
一、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原则,绘就高质量发展底色
“十四五”期间,绿色低碳将贯穿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整个过程。《指导意见》将“坚持绿色低碳”作为基本原则之一,与“坚持创新发展”“坚持总量控制”和“坚持统筹协调”三个原则实现有效衔接,共同助力绿色低碳发展目标实现。
(一)坚持创新发展: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驱动
《指导意见》指出,突出创新驱动引领,推进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强化绿色低碳等工艺技术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
随着能效水平持续提升,未来我国钢铁行业吨钢综合能耗还将进一步下降,但由此带来的能耗强度下降空间已十分有限。钢铁行业必须依靠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技术革新、产业协同等方式统筹协调降碳减排。当前,一些钢铁企业已经着手开展绿色低碳前沿技术研究,尽管还没有取得革命性成果,但一定会成为未来十年钢铁行业研究的热点,将会吸引更多的研究机构、科研院所、企业、设备制造商和建设单位等进行相关技术开发研究,是钢铁工业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一环。
(二)坚持总量控制: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前提
《指导意见》明确,严禁新增钢铁产能,鼓励跨区域、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将从总量控制、优势互补、聚集合力等方面促进低碳绿色发展。
仅依靠降低能耗和碳排放强度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碳排放总量问题。现阶段只有在总量控制前提下,实施强度控制才更具有实际意义。短期看,低碳新技术尚未取得革命性突破,高产量基数和高长流程比例决定我国钢铁行业能源消费总量将较长时间处于高位。如果钢铁产量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将进一步增加绿色低碳工作开展难度,因此,“十四五”期间,钢铁产能产量双控、能耗双控和碳双控将贯穿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主线,是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前提。
(三)坚持统筹协调:绿色低碳发展的必要环节
《指导意见》指出,坚持总量调控和科技创新降碳相结合,坚持源头治理、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相结合,全面推进超低排放改造,统筹推进减污降碳协同治理。
钢铁行业在推进绿色低碳过程中,应充分统筹考虑与供给保障、资源安全和行业发展的协调配合,遵循钢铁工业发展规律,注重节能降碳减污的协同推进。在考虑自身节能降耗、清洁生产、污染物减排的基础上,还要超越行业本身,从全产业链角度,以降碳为出发点,结合超低排放改造,研发协同治理技术,推动工艺革新,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和绿色低碳转型,这是钢铁行业绿色低碳发展不可逾越的环节。
二、明确绿色低碳目标任务,构建高质量发展框架
《指导意见》提出推动低碳技术突破、不断优化产业结构、构建循环利用体系、持续推动能效提升、加强资源多元供给和加快标准体系建设等方面的细化目标和任务,将有序推进钢铁行业绿色低碳进程,确保2030年前碳达峰。
(一)推动低碳技术突破: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抓手
《指导意见》提出创新能力显著增强的目标。强调要推动氢冶金、低碳冶金等助力绿色低碳的工艺技术取得突破进展。同时提出,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要达到80%左右,生产设备数字化率达到55%,智能工厂达到30家以上,助力绿色低碳发展。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将重点围绕低碳冶金、薄带铸轧、高效轧制、基于大数据的流程管控、节能环保等关键共性技术,以及先进电炉等通用专用装备和零部件,加大创新资源投入;支持建立低碳冶金创新联盟,制定氢冶金行动方案,加快推进低碳冶炼技术研发应用,共同助力突破低碳技术“痛点”和“堵点”。
(二)不断优化产业结构:绿色低碳发展的核心路径
《指导意见》提出,产业集聚化水平明显提升、钢铁产业集中度大幅提高、工艺结构明显优化和布局结构更趋合理的目标,强调电炉钢产量占粗钢总产量比例要提升至15%以上。
相关研究数据显示,现阶段全废钢电炉工艺相较于其他工艺流程在绿色低碳方面具有绝对优势。电炉钢比例提升将带动流程结构、用能结构和资源结构同步调整,三线共引共同推动能源消费和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双降,是“十四五”期间我国钢铁工业绿色低碳发展的核心路径。
(三)构建循环利用体系:绿色低碳发展的必由之路
《指导意见》提出,要构建产业间耦合发展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积极推进钢铁与建材、电力、化工、有色等产业耦合发展;提高固废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大力推进企业综合废水、城市生活污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健全废钢回收加工体系,确保钢铁工业利用废钢资源量达到3亿吨以上。
通过构建多层次资源高效循环利用体系,进一步强化全生命周期和循环经济的绿色发展理念;通过提高废钢资源量和循环利用水平,大幅改善铁素资源保障能力,为流程结构调整提供充足的资源保障;通过钢铁与其他产业耦合发展,实现能源资源梯级利用和产业循环衔接,协同降碳,推动我国钢铁工业绿色低碳发展迈上新台阶。
(四)持续推动能效提升:绿色低碳发展的工作基础
《指导意见》提出,“十四五”期间我国钢铁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80%以上,吨钢综合能耗降低2%以上,水资源消耗强度降低10%以上。
在实施过程中,将通过开展节能诊断、能效评估、全面推动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推进清洁运输、完善有利于差别化电价政策等,引领行业和产业间协同绿色转型升级,持续提升节能降碳潜力,不断夯实钢铁工业绿色低碳发展的工作基础。
(五)加快标准体系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的基本遵循
《指导意见》从满足市场和创新角度出发,提出加强标准技术体系建设和实施高质量标准引领行动。
在绿色低碳方面,分别从产品设计、冶炼过程和下游消费等方面提出标准体系的建设目标,即建立健全钢铁绿色设计产品评价体系、加快完善电炉炼钢相关标准体系和优化钢结构建筑标准体系。随着绿色低碳相关标准体系建设和逐步完善,绿色低碳发展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三、推进绿色低碳重点工作,开启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当前,我国钢铁工业已建成全球规模最大、最完整的现代化钢铁工业体系,实现从规模效益向质量效益发展的重大阶段性转变。如何绘制好绿色低碳发展底色,突破绿色低碳贸易壁垒,晒出高质量发展蓝图,事关钢铁企业参与全球绿色低碳竞争的发展空间,应给予高度重视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制定完善低碳规划:绿色低碳发展的顶层设计
编制低碳发展规划是地方、行业、企业科学、合理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基本条件,是企业在双碳背景下赢得先机的重要一环,是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必然选择。当前,部分企业完成或正在编制绿色低碳发展规划,重点工作将转向逐步完善和落实规划内容;其他企业可以充分总结和借鉴前者经验,立足实际,有序开启绿色低碳发展规划相关工作。
(二)参与绿色低碳标准:绿色低碳发展的行动纲领
标准是行业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技术基础,绿色低碳发展更需要标准的引领、规范和指导。钢铁企业要积极参与建立绿色低碳发展标准体系,研制低碳冶金、氢冶金、电炉炼钢、绿色钢材、核算核查、技术装备、监测评估、管理服务等碳排放相关标准,在绿色低碳发展中占据主动。
(三)开展碳资产评估:绿色低碳发展的金融杠杆
有序开展碳资产评估、管理与运营工作,让“碳”从压力转变为活力。摸清一个底数,预测一个潜力,打好一个基础,盘好一个布局,运作一个模式,使其成为获得碳配额的路径、撬动碳金融的杠杆、盘活资金链的砝码、对冲碳成本的工具。
(四)深入推进能效提升:绿色低碳发展的内生动力
能源消耗是影响钢铁行业碳排放的重要因素,能效提升为节能降碳做出了积极贡献,未来还将持续助力双碳目标实现。做好能源审计和监察、节能诊断和规划、能效评估和提升、能源结构优化和调整是“十四五”时期钢铁行业绿色低碳发展重要工作基础,也是企业应对绿色低碳挑战的内生动力。
(五)开展碳足迹认证:绿色低碳发展的外生动力
钢铁产品碳足迹认证是一种对钢材产品“生态”和“绿色”属性的合格评定活动,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为最终目的。在双碳背景下,“碳足迹”的国际关注度日益提升,开展钢铁碳足迹认证是企业提升品牌形象、承担社会责任和参与全球市场竞争的有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