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铸造产能的通知》和《浙江省铸造行能置换实施办法》等要求,经企业申报、地方有关主管部门初审、省级有关主管部门审查、网上公示等程序,现将2022年第二批铸造产能置换方案予以通告。
附件:2022年第二批铸造产能置换方案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2年2月15日
2022年第二批铸造产能置换方案
表一 瑞安市博鸿汽车部件有限公司铸造产能置换方案
表二 嘉善鑫海精密铸件有限公司产能置换方案
(浙江省经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