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和《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要求,经国务院国资委复函同意,拟将武钢有限转炉产能以及宝钢特钢电炉产能出让。现将武钢有限1座90吨转炉102万吨炼钢产能、宝钢特钢1座60吨电炉14万吨炼钢产能出让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25日-6月22日,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中国宝武(钢铁产业发展中心)反映情况。
寄送地址:上海市世博大道1859号宝武大厦1号楼1706室邮箱:jinlidi@baosteel.com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