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唐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印发《唐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通知指出,推进城市化地区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建设韧性、绿色、低碳、海绵城市,引导中心城市高质量集约发展,加强城市治理环境风险防控,统筹推进城市群生态共建环境共治,保障生态环保型工业产品和服务。
通知指出,加强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煤炭消费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强化市场准入约束,抑制高碳投资,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发展。严禁新增钢铁、焦化、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煤化工产能。依法依规加强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深化生态环境“放管服”改革,推进环评审批、生态环境监管和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化、规范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通知指出,重点行业向环境容量充足、扩散条件较好区域布局。对不符合城市功能定位的钢铁企业,持续推动布局优化,促进向沿海、迁安、滦州、迁西(遵化)4 大钢铁片区集聚发展,形成“沿海临港、铁路沿线”的钢铁产业新布局。焦化行业布局随钢铁布局调整而调整,建立钢铁焦化一体化产业。
通知指出,以钢铁、焦化、铸造、建材、化工、工业涂装、电镀等行业为重点,开展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促进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在电力、钢铁、建材等重点行业实施减污降碳行动,实施全产业链和产品全生命周期降碳减污,打造多维度、全覆盖的绿色低碳产业体系。持续推动重点行业进行产能装备的升级改造。推动高炉-转炉长流程钢铁企业转型为电弧炉短流程企业。依法对“双超双有高耗能”和产废量超100 吨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