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陕西省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局督导组一行来榆督导煤炭企业经营情况,并召开座谈会。会上,榆阳区、横山区、神木市、府谷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人分别汇报了煤炭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开展情况,陕西华电榆横煤电公司、陕煤运销集团榆林销售公司等7家煤炭企业代表围绕企业基本情况、煤炭价格上涨原因、稳定煤价措施建议等方面进行了发言。
会上还宣读了《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煤炭企业价格行为的政策提醒函》,其中强调,各级监管人员及煤炭企业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大宗商品“保供稳价”工作要求,对照提醒函八个方面内容,进一步规范煤炭市场价格行为,严厉打击煤炭企业销售价格过快或过高上涨、串通涨价或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害。
文件要求,各煤炭企业必须高度重视,主动肩负社会责任,全面认真自查自纠,及时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煤炭等大宗商品的监管执法力度,重点检查煤炭企业销售价格过快或过高上涨、串通涨价或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按照《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对典型违法案件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榆林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严格对照提醒函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开展“抑制煤炭价格百日行动”,加大监管力度,确保煤炭价格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