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前三季度全国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上,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副司长、新闻发言人赵玉辉表示,国家矿山安监局高度重视煤炭安全保供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全增产保供措施。国家矿山安监局专门成立了“今冬明春煤矿安全保供工作专班”,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坚持“既为保供保驾护航、又要坚守安全底线”,加快优质产能释放,为能源保供、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平稳的环境。
首先,坚决支持煤炭保供工作,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按照特殊时期特事特办、适当放开、严守底线的原则,简化核增程序,压缩审核时间,推动手续不全矿井补办手续、尽快投产。
具体做了以下4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快煤矿优质产能释放。坚持保安全就是保供应,对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各地先后转来的4批共计976处具备增产潜力的煤矿名单,进行严格审核,做到既简化程序、加快释放,又严格标准、坚守底线,严防灾害严重、存在重大隐患等安全保障能力不足的煤矿以保供的名义一哄而上“搭便车”,盲目扩能增产。目前,已审核筛选出153处符合安全增产保供条件的煤矿列入应急保供名单,纳入产能核增快速通道,可增加产能2.2亿吨/年,预计第四季度可增加煤炭产量5500万吨。
二是积极协调解决煤矿手续不全的问题。一方面,对内蒙古地区因手续不全、用草用地等影响,无法正常生产或达产的露天煤矿进行摸底,筛选出47处露天煤矿,转交有关部门予以协调解决,共释放产能1.15亿吨/年。另一方面,进一步调度了解晋陕蒙地区具备投产条件、因手续不全无法投产的建设煤矿情况,将所调度的50处煤矿转交有关部门予以协调解决,推进煤矿尽快合法生产,涉及产能1.2亿吨/年。同时,对涉及安全核准、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煤矿,依法依规加快办理。
三是加大核增产能政策供给力度。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制定发布《关于加快做好释放煤炭先进产能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实行核增产能置换承诺加快释放优质产能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煤炭增产增供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政策,对增产保供煤矿在签订产能置换、环评、电煤中长期合同承诺等作出要求,明确产能置换指标等承诺落实的具体期限,制定了煤矿增产增供5条措施。
四是强化服务指导。组织专家组对重点保供煤矿开展“一对一”上门安全服务,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和隐患。加强包保责任落实情况抽查检查,严防不在岗、不履职、走形式。对因事故或重大隐患停产整改的煤矿,在严格执法的同时,明确专人指导,督促依法依规整改,及时办理复产手续,不搞“一刀切”式停产。
但同时也清醒认识到,尽管当前煤炭产量明显增加,但增速仍不及煤炭需求增速,造成煤炭供需形势紧张,煤炭价格屡创新高。在保供压力和高额利润“双重驱动”下,各类安全风险明显增加:一是以保供为名突破安全底线风险加剧,二是企业非法违法生产风险加剧,三是人员设备超负荷运转风险加剧,四是灾害治理不到位风险加剧,五是采掘接续失调风险加剧。
对此,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准确把握规律,主动担当作为,采取超常规措施积极应对,精准管控风险。
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严守安全底线。在保障安全前提下,督促地方安全监管部门加快办理煤矿安全生产许可相关手续,推动具备增产潜力的煤矿积极有序释放产能。
二是强化安全风险研判。加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安全风险会商研判,研究制定并督促各项防范措施落实,指导督促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落实包保责任、驻矿盯守,不间断开展明查暗访。
三是强化督导监察。针对第四季度安全生产特点和今年事故暴露出的问题,近期,国家矿山安监局组织对10个重点产煤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矿山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年底前再开展2轮异地监察执法,持续强化矿山外包工程、资源整合煤矿、托管煤矿和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等四个专项整治,扎实推进增产保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重点工作,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四是科学有序组织生产。督促矿山企业严格按照设计和核定产能,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均衡组织生产。对采掘接续紧张的煤矿,督促企业调整生产计划和经营指标,该限产的限产、该停产的停产。
五是充分依靠科技支撑。适时召开现场会,及时总结推广煤矿智能化建设和机器人研发应用先进经验和做法,全面加快煤矿智能化建设,不断提高煤炭开采自动化、智能化水平,促进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