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自然资源部的书面答复感到非常满意。”日前,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浙江省宁波市政协副主席张明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去年我提交了关于实施更严格耕地保护政策的提案后,自然资源部非常重视,相关负责人多次与我进行电话交流和书面反馈,最终形成了详细的答复意见。”
这只是自然资源部扎实推进全国两会建议提案办理落实工作的一个缩影。2022年,自然资源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加强部署安排,强化统筹协调,完善制度机制,深入沟通协商,认真研究办理,注重吸收采纳,圆满完成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努力把代表委员的真知灼见转化为务实举措。
健全机制,创新举措,推动建议提案办理提质增效
2022年,自然资源部承办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741件,其中主办171件,协办443件,参阅127件,参与办理11项全国人大重点督办建议选题,涉及26件重点督办建议。与2018年相比,2022年办理代表建议增加62.9%,主办代表建议增加36.8%。承办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435件,其中主办119件,会办278件,转《意见和建议》38件,参与办理10项全国政协重点督办提案项目,涉及16件重点提案。与2018年相比,2022年办理委员提案增加81.2%,主办委员提案增加52.6%。2022年自然资源部承办的1176件建议提案全部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
回顾这五年,自然资源部共承办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建议3051件,牵头办理全国人大确定的重点督办建议选题1项,题目为“强化耕地保护”,涉及8件重点督办建议,参与办理全国人大确定的重点督办建议选题40项,涉及重点督办建议96件。共承办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提案1557件,牵头办理全国政协确定的重点提案题目6项,涉及12件重点提案,参与办理全国政协确定的重点提案题目23项,涉及重点提案41件。
自然资源部党组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强调要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广泛听取和采纳各方面代表人士的意见建议,促进科学民主决策,完善管理政策措施,推动治理能力提升。
据悉,每年全国两会后,部主要负责同志都会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出批示,分管办公厅的部领导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各分管部领导就重点建议提案办理召开座谈会深入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对建议提案答复逐件研究把关。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牵头负责组织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提醒、审核把关和服务保障。两会期间选派专人到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参与建议提案分办,在部内建立预交办—沟通调整—正式交办的建议提案交办机制,提高建议提案交办效率。制定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办法,详细列明建议提案办理各项要求。在重要时间节点通报办理进度,加强督促提醒,确保按时办理完毕。
各承办司局切实履行办理主体责任,司局主要负责人统筹部署,分管负责人具体组织,承办处室安排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人员负责建议提案办理,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在重要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组织代表委员深入基层调研座谈,涉及地方发展的重要建议提案联合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共同研究办理,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
此外,自然资源部按照“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的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创新沟通渠道和方式,除组织调研座谈和电话联系外,还利用微信、邮件、视频等方式建立起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系的“直通车”,坚持办理前、办理中、答复后全过程与代表委员沟通。办理前主动联系代表委员,详细了解建议提案的背景、用意,聚焦核心问题,找准办理方向;办理中虚心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深入交流,凝聚共识,努力使建议提案答复直面问题、具体明确;答复后继续保持与代表委员的联系沟通,收集汇总反馈意见。通过全方位、深层次、多样化的联系沟通,凝聚形成办理合力,共同深入研究、推动问题解决。
五年来,自然资源部全国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交出了一份亮眼成绩单: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对自然资源部建议提案组织办理工作给予了肯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多次邀请自然资源部作交流发言,2022年9月20日自然资源部获评十三届全国政协提案先进承办单位,受到全国政协表彰。
汇聚民意,聚焦热点,搭起自然资源为民服务“连心桥”
“推进生态保护修复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战略性矿产找矿行动助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加快形成”“统筹国土空间规划与新能源发展用地需求”“对永久基本农田进行布局优化”……2022年的全国两会上,代表委员们的建议提案关注民生、回应民意,涵盖了生态保护修复、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要素保障、耕地保护等自然资源重点领域。
民有所呼,政有所应。自然资源部聚焦建议提案重点领域,深入研究,积极吸纳建议提案中提出的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回应关注关切,努力让党中央满意、让人民满意、让代表委员满意,积极搭起自然资源为民服务“连心桥”。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2022年全国两会上,与张明华委员一样关注耕地保护的代表委员不在少数。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淄博市林学会理事长孙建博提出,要加大18亿亩耕地红线保护力度,构建统筹数量、质量、利用于一体的耕地安全制度体系;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研究员顾行发在《关于对永久基本农田进行布局优化的提案》中呼吁,要合理确定耕地保有量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统筹耕地保护与城乡建设。
职责所系,接到建议提案办理任务后,自然资源部耕地保护监督司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解办理任务,提出办理要求,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由专人负责对接落实,并多次与代表委员们进行电话沟通,充分听取代表委员们的意见,认真开展调研,积极听取基层建议,注重横向沟通,抓好后续跟踪落实,确保办理工作取得实效。建议提案均按时保质办结,牵头办理件与代表委员沟通率达100%。
在具体工作中,部耕地保护监督司等司局认真落实代表委员们提出的针对耕地保护启动专项立法、形成更管用的考核机制、强化耕地用途管制等建议,通过推动耕地保护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建立健全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制度体系,科学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推动耕地保护监管机制稳步实施,实行严格督察执法措施等,给出了具体的办理反馈。
生态保护修复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土安全,是支撑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重大战略工程,但当前我国生态保护修复还存在一些亟待克服的关键问题。为此,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民盟中央副主席曹卫星等5位委员联名递交提案,提出创新理念和思路,推进生态保护修复高质量发展,努力构建我国生态保护修复事业新格局。
针对该提案,自然资源部积极采纳会办部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意见,部外补充征求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生态修复司意见,部内征求了11个司局意见,开展了多次集体研究。同时,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主要负责同志带队专程拜访曹卫星委员,进行了面对面沟通交流。经过反复研究后,自然资源部针对提案提出了5条答复意见,介绍了构建国土开发保护新格局、探索和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修复治理新路径、开展生态调查监测评估、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制度顶层设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等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考虑,积极回应了提案所提问题和建议。对此,曹卫星委员说:“对办理结果很满意!”
此外,对于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王建明、贺盛瑜、雷世银、谢商华联名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公路等线性工程用地审批流程的提案》,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地矿局局长王建明等17名委员联名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战略性矿产找矿行动助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加快形成的提案》,中国民主促进会界提出的《关于加快制定“双碳”目标下新能源发展的国土和环境管理政策的提案》等,自然资源部都做到100%响应,坚持“层层抓落实,件件有着落”,积极履行部门职责,按时高质量完成了提案办理工作。
落实落细,注重实效,把建议提案从“纸上”落到“地上”
近年来,自然资源部充分吸收采纳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切实把其中的真知灼见更好体现到实际工作中,转化为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破解难题的政策措施,让建议提案从“纸上”落到“地上”。
着力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对于代表委员们提出的加强对重大项目用地用海要素支持与保障的建议,自然资源部认真吸纳,积极研究制定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用海保障政策,出台《自然资源部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推出7方面26条举措,涉及国土空间规划、土地计划指标、用地用海审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土地供应多方面内容;联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强用地审批前期工作积极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通知》,提升用地审批质量和效率;印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采矿用地保障的通知》,多途径、差别化保障采矿用地合理需求,保障能源资源供应安全;牵头和参与赴地方开展稳住经济大盘督导服务及“回头看”,协调解决重大项目落地难题。
着力强化耕地保护。对于代表委员们提出的推进耕地保护立法、严控耕地占用转用、实行党政同责等建议,自然资源部在组织起草有关法律草案和政策文件时充分吸纳,推动完善耕地保护法律制度体系。在修订并严格实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础上,参与起草《粮食安全保障法(草案)》、牵头起草《耕地保护法(草案)》并按程序报国务院审议;严格省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研究建立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奖惩机制;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带位置分解下达,落地落图,实行严格保护;推进落实“两平衡一冻结”制度,明确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要占补平衡,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和农业设施建设用地要进出平衡,违法建设占用耕地先行冻结同等数量补充耕地指标;严肃耕地保护督察执法,运用卫星遥感技术开展土地卫片执法,及时发现、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问题,向全社会公开通报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约谈违法违规问题突出地区政府负责人,发挥震慑作用。
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对于代表委员们提出的通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优化空间治理、优化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立法等建议,自然资源部牵头成立工作专班,统筹开展《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编制和“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编制完成首部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制定政策文件指导地方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在专项规划层面,注重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组织编制长江经济带(长江流域)国土空间规划和黄河流域国土空间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深化完善京津冀国土空间规划、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国土空间规划等国家重点战略区域专项规划;基本建成全国、省、市、县四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初步实现各级规划编制、审批、修改、实施全过程在线管理;牵头起草《国土空间规划法(建议素材稿)》《国土空间规划立法研究论证报告》报送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国土空间规划立法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对于代表委员们提出的由中央财政提供资金支持相关地区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加强矿山生态修复、探索建立生态保护修复市场化机制等建议,自然资源部联合生态环境部、国家林草局印发《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明确分区管控规则;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编制印发《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及9个专项建设规划,在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黄河重点生态区、长江重点生态区、东北森林带、北方防沙带、南方丘陵山地带、海岸带等布局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将代表委员提出的重点区域纳入重大工程范畴,由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支持开展生态修复;2022年,在生态区位重要、生态问题突出等地区确定中央财政支持11个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总结印发《社会资本参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案例》,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助力乡村振兴。对于代表委员们提出的加强村庄规划编制指导、加大用地政策支持等建议,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指导各地科学编制村庄规划、通过规划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会同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印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过渡期内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自然资源领域支持政策。
增强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对于代表委员们提出的加大基础地质调查、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强化战略性矿产资源找矿、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等建议,自然资源部大力推动提高基础地质调查工作能力,实现1∶5万区域地质调查覆盖率大幅提升,重要找矿远景区调查工作全面覆盖;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编制印发《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指导推动“十四五”期间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编制印发《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十四五”实施方案》,指导推动加大矿产资源勘查力度、促进矿业高质量发展、增强战略性矿产资源保障能力。
推进海洋强国建设。对于代表委员们提出的加强海域海岛管理、建立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布局建设国家级海洋综合试验场、促进海水淡化产业发展等建议,自然资源部建立健全围填海管控制度,加大海洋生态修复力度;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印发《“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海水淡化利用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威海)投入业务运行,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珠海)等取得阶段性进展;配合财政部研究探索近海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围绕红树林、海草床、盐沼等蓝碳生态系统开展碳储量调查评估,加快建立蓝碳生态系统调查监测业务体系。联合江苏、山东两省政府实施浒苔绿潮早期防控并取得实效。我国海洋资源开发保护制度更加健全,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成效显著,海洋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稳步提升,海洋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以负责任大国形象推动全球海洋治理的倡议和行动得到广泛认同,海洋强国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
着力推动重大改革。对于代表委员们提出的优化土地利用计划配置、加快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步伐、深化“放管服”改革等建议,自然资源部改革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方式,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以真实有效的项目落地作为配置计划的依据,统筹安排新增和存量建设用地;总结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经验,提出稳妥推进改革建议;深化“放管服”改革,以“多规合一”为基础,开展土地、规划、测绘“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测合一、多验合一”改革;着力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便利化水平,全国所有市县基本实现一般登记和抵押登记5个工作日内办结,化解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房屋1100多万套,惠及2600多万群众。(中国自然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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