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来自省属企业的全国人大代表积极建言献策,为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力量。本期推出来自铜陵有色集团的全国人大代表丁士启的“两会声音”。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强重要能源、矿产资源国内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提升国家战略物资储备保障能力。在具体落实环节,必须认真梳理并修订矿业权配置、流转、行政审批等相关政策,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已刻不容缓。”全国人大代表、铜陵有色集团总经理丁士启在接受央广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两会,将再度建议制定新的《矿产资源权益金征收管理条例》,从制度层面保障矿业可持续发展。
目前,我国矿业权流转方面主要遵循的政策为《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7〕35号,以下简称“35号文”)。“‘35号文’的初衷是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但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系列问题,如矿业权出让的基准价、基准率、一次性缴纳标准、首次缴纳比例、分期缴纳年限等均由各省主管部门自主制定,导致各地制定的基准价标准不一,较为混乱;对矿业权内发现的储量减少、投资损失等问题未作任何补偿规定,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矿业权人的探矿和采矿积极性。”丁士启表示。
对此,丁士启建议制定新的《矿产资源权益金征收管理条例》,依法取消“35号文”,借鉴有效的经验,规定可在生产环节征收合理的矿业权出让收益,也可考虑国家以权益金入股,从而减轻矿业企业在投产之前的经济压力,促进矿业健康发展,也有利于逐步增加矿业税收贡献,稳步实现重要能源、矿产资源国内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提升国家战略物资储备保障能力,保障国家矿产资源安全。
免责声明:钢信宝发布的原创或转载内容所含信息与资讯,仅供客户参考,不作为决策建议。部分刊载内容来源于网络及相关文献,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方便学习与交流,并不代表钢信宝对其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您有任何建议或疑问,请联系钢信宝(400-699-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