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民银行13日对外发出《做好2023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8个方面22项任务。
在降低企业用地原材料成本方面,通知表示,要降低企业用地成本。修改完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继续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落实工业用地配置政策,鼓励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供应等方式供应产业用地,切实降低企业前期投入。加强重要原材料和初级产品保供稳价。做好能源、重要原材料保供稳价工作,继续对煤炭进口实施零关税政策。夯实国内资源生产保障能力,加强重要能源、矿产资源国内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完善矿业权出让收益征管政策。加强原材料产需对接,推动产业链上下游衔接联动。加强市场监管,强化预期引导,促进大宗商品市场平稳运行。
在增强税费优惠政策的精准性针对性方面,通知表示,2023年底前,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增值税,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分别实施5%、10%增值税加计抵减。对科技创新、重点产业链等领域,出台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政策,将符合条件行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的政策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
免责声明:钢信宝发布的原创或转载内容所含信息与资讯,仅供客户参考,不作为决策建议。部分刊载内容来源于网络及相关文献,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方便学习与交流,并不代表钢信宝对其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您有任何建议或疑问,请联系钢信宝(400-699-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