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发布消息显示,截至目前,全区2575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已全部建立群测群防机制,34处地质灾害监测点建成并投入运行,4个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治理资金下达,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得到落实。
据悉,为进一步解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内蒙古厅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对工作职能职责、值班值守和灾情速报制度、厅本级地灾防治项目、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批工作进行系统整理,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工作要求,加强调度监督,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落细。
截至目前,内蒙古2575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已全部建立群测群防机制,制定发放“两卡一表”,确定责任人、明确防灾预案;63个地质灾害易发旗县已全部完成1∶5万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并向自治区普查办提交成果;全区90处地质灾害监测点已完成34处建设工作并投入运行,剩余56处监测点的普适型监测设备正在进行招标工作。2023年度,厅本级通过转移支付方式,下达呼和浩特市、兴安盟、呼伦贝尔市、赤峰市等地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共4个,资金3649万元;在赤峰市喀喇沁旗小西沟组织开展全区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演练,进一步提升相关部门应急反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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