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钢信宝 > 新闻资讯 > 河北、四川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河北、四川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来源:新华网 发布人:钢信宝 发布日期:2021.12.14
正文信息

进入12月份以来,全国重污染天气增多,为应对重污染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多省市纷纷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对钢铁等重点行业开展停限产。其中,河北多地于12月3日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原预计12月10日12时止,而随着新一波重污染天气的袭来,12月11日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知,于12月13日12时起发布橙色预警,对12个城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据不完全统计,已有河北、四川2省16市发布此轮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详情如下:

河北省

全省启动区域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12月11日,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知,要求区域一(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定州、辛集、雄安新区)和区域二(秦皇岛、唐山、廊坊、沧州)于12月13日12时起发布橙色预警,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经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12月13日夜间起,我省地面转为南风控制,风力转弱,相对湿度增大,逆温、高湿导致扩散条件进一步转差,污染物快速积累,我省中南部和东部地区可能出现PM2.5重度污染过程,区域一(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定州、辛集、雄安新区)、区域二(秦皇岛、唐山、廊坊、沧州)将达到橙色预警水平。

通知要求,区域一、区域二城市及相关成员单位按照《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于12月13日12时发布橙色预警,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具体预警解除时间根据会商研判结果再行确定。

秦皇岛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根据空气质量会商结果,受西南风、高湿、静稳等不利气象扩散条件影响,我市将出现一次以细颗粒物为首要污染物的污染过程。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秦皇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市政府决定 12月13日12时至16日8时(若有变化由市大气办另行通知)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II级应急响应。

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工业企业管控措施。

1.各县、区人民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相关部门按照《秦皇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依据《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严格执行橙色(II级)应急减排措施,未在清单内的涉气工业企业及涉气生产设施,采取停产、停止运输措施。部分重点涉气企业鼓励执行加严管控措施。

2.抗病毒药品、医疗器械、口罩、消毒用品制造等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和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及运输环节,在确保达标排放前提下,可正常生产。

3.为正面清单内的建设项目提供混凝土的商砼企业,在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项要求的前提下,可允许其按照工程实际需求量生产;为市重点保障建设项目清单内的建设项目提供混凝土的商砼企业,在预警期间,经所在县区大气办(生态办)核查满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项要求的前提下,可允许其按照工程实际需求量生产,县区大气办(生态办)须在12月13日12时前将核准情况上报市大气办。

(二)移动源管控措施。

1.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港口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应急抢险作业机械除外)。

2.全市停止渣土运输、水泥罐车和建筑物料运输;停止办理渣土车、水泥罐车和物料车通行证。

3.矿山、港口、物流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除民生、疫情防控保障类)运输的单位(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

4.港口调整生产计划,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控制港内作业船舶航行频次,优先安排小型船进港,减少拖轮的使用,锚泊期间合理减少运行辅机(发电机)的数量,尽可能控制在1台;优先安排进港船舶靠泊至具备岸电设施的泊位,强制满足条件的船舶在靠泊期间使用岸电;按照单双号轮流出港的原则,加强渔船出港管控。

(三)面源管控措施。

1.加强矿山、施工工地和交通扬尘控制。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2.正面清单内的重点建设项目、市重点保障建设项目清单内的建设项目和应急抢险及市政府批准的建设工程需严格落实《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及省、市最新有关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相关要求,在做好扬尘防治、运输车辆管控、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的前提下正常施工,但应合理规划工期,尽可能避开土石方和混凝土浇筑施工。其他施工工地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砂浆搅拌等。

3.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

4.强化港口抑尘措施,适当增加洒水频次,做到道路无扬尘,同时停止易产尘散装物料(煤炭除外)的装卸作业。

四川

成都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成都市将于2021年12月13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根据12月11日省市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自12月13日起,预测我市PM浓度大于115微克每立方米将持续48小时及以上,且有短时出现重度污染的风险,按照《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规定,决定于2021年12月13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德阳市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级别升级为橙色预警

根据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议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的函》(川污防攻坚办〔2021〕37号)和空气质量预判分析,从12月12日起,我市气象条件将进一步转差,区域污染将进一步加重,我市有出现中度及以上污染的风险。

按照《德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德办函〔2018〕68号)及相关规定,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于12月13日零时将德阳市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级别升级为橙色预警。

绵阳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根据省、市两级生态环境监测与气象部门联合会商研判,12月13日起,我市将出现新一轮污染过程。

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暨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决定于12月13日零时起,涪城区、游仙区、安州区、江油市、三台县、北川羌族自治县、高新区、经开区、科技城新区、仙海区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Ⅲ级)预警。盐亭县、梓潼县、平武县视本地情况自行决定。

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一)在强制性污染减排基数的基础上,工业企业按照应急减排清单采取减排措施,加强环境监察和执法检查,根据应急减排清单监督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从严从重进行处罚。

(二)城市主城区禁止上路行驶(0点至3点除外)国一、国二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含驾校教练车);公共交通部门加大运输保障力度。

乐山市将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

根据生态环境监测与气象部门会商研判,按照《乐山市重污染天气预防和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决定于2021年12月12日18:00启动乐山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于2021年12月13日18:00将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各地、各部门按照预案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好相应等级的预警应急响应措施。